网游“披上马甲”变网络赌博 花样层出
“唉,又输了,再加10000个游戏币作赌注。”对网络游戏日渐痴迷的赵清来说,10000个游戏币仅仅意味着几十块钱而已,轻轻一点鼠标,他通过网上银行轻而易举地购买了价值100块钱的游戏币继续投入了“战斗”。
对于这些,赵清不以为然:“玩游戏一定有输有赢,我上个月花了两千多块钱,这个月目前还挣回了几百块钱。”说这话时,赵清还带着一丝成就感。
网络游戏给人们生活带来娱乐的同时,网络赌博案件的数量也日渐增多。网上赌球、赌马,已经并不少见。一份统计数据表明,全球约有300多家中文赌博网站。
网游赌博,新形式层出不穷
随着网络赌博形式的不断变化,网络赌博也正开始依赖网络和网络游戏这个平台逐渐被越来越多的玩家所喜爱,越来越多的网络游戏公司开始利用合法的游戏平台进行非法的游戏赌博。
如何鉴定网游是否构成赌博,如何防范网游赌博,使网游能够真正朝着健康、绿色方向发展,逐渐成为网络游戏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网络赌博更具隐蔽性,且呈现由境外向境内渗透,并逐步发展成为内外勾联的趋势。相比较传统的赌博而言,运营者、参与者还存在着低成本、低风险的特点。因此,网络赌博发展得非常快。”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向记者介绍。
网络赌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赌博转移到网络上,利用网络互动性强、隐蔽性强、支付方便、证据保全难等特点开展赌博活动,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区域性更有可能大大增加参赌的范围,从而使网络赌博的数额不断升级,前不久辽宁就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达58亿的网络赌博案件。
另一类是网络游戏中衍生的一些赌博活动,即“变相的赌博类网络游戏”,涉及网络游戏服务、虚拟货币、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个环节,采取一些打法律“擦边球”的形式,赌资往往不直接与人民币挂钩。与前一类赌博形式相比,在界定上有一定的困难。而这种网络赌博形式一旦发展起来,由于其相当的隐蔽性和我国目前庞大的网络游戏用户的存在,其传播范围可能更广、发展变化更快。
据了解,在现有的网络游戏的设计当中,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使用“虚拟物品和虚拟货币”进行博采活动,奖品为“虚拟物品和虚拟货币”;二是使用“游戏点卡中包含的点数或财富值”进行抽奖,抽奖奖品为“虚拟物品和虚拟货币”;三是使用“免费获得的分数值(购买点卡时获得的或者成绩好获得)”进行抽奖,抽奖奖品为现金或者物品;四是在两个或者多个玩家当中,使用“免费获得的分数值”作为彩头赌输赢。
很多人所熟知的“梭哈”、“诈金花”、“21点”等游戏就曾经饱受是否有网游赌博性质的质疑。许多类似的游戏都是利用人民币购买游戏币,两者之间有一个固定的兑换比例,这就是很吸引游戏玩家的一点,眼看着屏幕上的币值在不断增加,于是“越战越勇”;或者由于币值不断减少,而导致玩家“欲罢不能”。使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之中参与了一场又一场带有赌博性质的网络游戏。
与上述传统的网游赌博形式相比,还有一些变相赌博类的游戏,打着网络游戏的幌子,不容易被人发觉。
这种游戏通常是在正常游戏地图中加上了一个特殊的区域,在该区域玩家可以通过缴纳额外的钱去碰一些“几率”事件,从而获得远超过正常游戏的经验和物品,而这些经验和物品又大多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现金交易,变现为金钱。
“这是一个暴利惊人的灰色地带,当这个涉嫌赌博的特殊地图开放时,几率完全由公司暗箱控制,刚开张三天就进账2000万元左右。这类游戏,获利最大的是网络公司。”一位网络游戏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高先生向记者表示。
而在这种游戏中,玩家同样也是使用额外的人民币购买点卡,然后在游戏中充值,系统会随机刷出一个怪物,玩家将其打死以后,有可能获得一项超过他充值的点卡价值的虚拟装备,或者一无所有。
“很多的游戏玩家是报着侥幸的心理来的,希望能够碰一碰运气,获得更好的装备。实际上在很多类似带有‘几率’的游戏中,网络公司都会有专门的数据分析师,在合法的范围内运用技术把中奖率降到最低。玩家很少有中奖的。”高先生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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