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入侵窃取联众账户
一“黑客”侵入联众的电脑系统,盗取大量含有游戏币的账户名和密码,并将所盗取的账户名和密码进行转卖。被转卖的账户内含有“联众币”160万个,价值16万元。记者上午获悉,在这起事件中参与转卖被盗账户的李良等4名网民,日前被检察院以盗窃罪诉至海淀法院。“黑客”陈震以及赃物的终端购买者被另案处理。
据悉,李良等4名被告人最大的35岁,最小的24岁。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1月,陈震(另案处理)利用黑客程序侵入海淀区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计算机系统,盗取大量联众游戏用户的账户名和密码,账户内有“联众币”160万个,后陈震伙同被告人李良将上述账户名和密码销售给了被告人李昌信。李昌信后销售给被告人黄周增、谢茂林,黄、谢二人又通过淘宝网销售给了周斌等人(另案处理)。
周斌随即冒名登录联众游戏账户,使用该账户内的“联众币”消费后,将消费物以赠与的形式转移至自己的联众账户。经鉴定,160万个“联众币”价值人民币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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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客,联众账户,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