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非章金莱专利
针对“美猴王孙悟空”章金莱(六小龄童)状告蓝港在线侵权一事,今天下午,蓝港在线再度发布三点声明表示:“孙悟空非六小龄童个人专利,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
此外,蓝港在线负责游戏《西游记》产品的市场部经理赵刚则透露,公司此前曾与六小龄童接洽过让其代言《西游记》事宜。“当时,我公司联系了六小龄童助理,对方提出每年100万元代言费,并强调必须连续签约三年,这一价格太高,我们没有接受。后来,我公司又飞赴上海,联系了六小龄童的哥哥,但对方仍要求每年100万元的代言费,签约两年,并要求我公司20%的游戏收入。”
赵刚强调,最终,因为价格太高,打消了蓝港在线与六小龄童合作的念头。而在今年3月,蓝港在线开始与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拍摄的新版《西游记》剧组进行合作。
“我公司都是原创设计,我们做游戏产品也非常不易,作为老演员六小龄童能这么骄横跋扈吗?”赵刚有些气愤。而蓝港在线公司则在声明中,希望六小龄童能够检讨自己的行为,停止对蓝港在线及旗下网游产品的攻击诽谤。我们已经收集到充足的证据,将在近日对章金莱进行起诉,并索赔名誉损失200万元。
以下为蓝港在线致章金莱(六小龄童)的三点补充声明
蓝港在线在《西游记》的研发阶段,曾与章金莱(六小龄童)先生接洽过为网络游戏《西游记》代言的事宜,但是对方远远超出行业标准的过高开价令我们无法接受,因此《西游记》与章金莱先生的商业合作并未达成。今年3月19日,《西游记》正式启动开放测试进行商业化运营,与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拍摄的新版《西游记》剧组进行密切合作,双方主创人员在媒体发布会上,就“西游文化”进行了“游戏人对话电视人”的深度讨论,得到了业内的高度关注和认同。
《西游记》是蓝港在线一百余人研发团队历经三年,耗资数千万元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产品,游戏的开发运营过程是一个持续长久的创作过程,游戏原画、人物形象、内容玩法等等都在立足忠于原著的基础上,不断的根据主创人员对于原著的理解和讨论进行新的创作。遵循原著且持续不断有新元素增加的网络游戏《西游记》,是一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原创网络游戏。
孙悟空并不是章金莱(六小龄童)先生个人的专利。我们尊重章金莱先生同样为传播《西游记》古典文学名著做出的贡献,但是我们也不愿意看到章金莱先生曾因为出演过电视剧《西游记》的孙悟空角色,就以此自居并到处对孙悟空的形象进行商标注册,并随意状告厂商所谓的侵权。我们希望老艺术家能够检讨自己的行为,停止对蓝港在线及旗下网游产品的攻击诽谤。我们已经收集到充足的证据,将在近日对章金莱进行起诉,并索赔名誉损失200万元。
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
- 蓝港,孙悟空,章金莱